一、检查目的
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标体系要求,对我校实验教学进行检查,找出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管理与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推动我校实验教学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基本状况
(1)有否实验教学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位;
(2)实验教学内容体系是否合理、完善,是否能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3)实验教学教研、教改情况;
(4)本单位实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否齐全、准确。
2.实验课程建设质量
(1)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是否规范;
(2)实验报告书写及批阅是否规范;
(3)实验教学条件(师资、设备和软件)配套是否完善;
(4)实验指导是否耐心、到位;
(5)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
(1)实验室建设现状
①各类实验室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教学需要;
②实验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需要;
③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满足需要。
(2)实验室管理水平
①有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是否齐全;
②有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和实验开出记录等材料,记录是否完备;
③有否实验室使用、设备使用记录,记录是否规范、完备;
④有否实验人员的管理、考核办法与培训措施;
⑤有否得力的设备维护措施,设备运行效果如何;
⑥有否安全、环保的应急设施与措施。
4.仪器设备专项检查
(1)计算机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使用及管理情况;
(2)2011年1000万采购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
(3)2012年1100万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的落实情况;
(4)中央财政支持经费采购设备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以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教学单位在9-10周自查(4月22日-5月5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认真自查。
第二阶段:学校在11周抽查(5月6日-5月12日)。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评建办、督导组、教学单位负责人等组成学校检查组,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抽查。检查组要对所查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管理材料进行认真评价,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三阶段:第12周进行总结与反馈(5月13日-5月19日)。各学院要在认真自查和学校检查的基础上,写出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在5月19日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在检查前应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2、对检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应限期整改;问题较为严重的教学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检查结论将作为教学管理评优的重要依据。
3.本次实验教学检查将评选出优秀实验室6个。
五、检查标准(详见附件1-5)
附件1.宿州学院教学单位实验教学基本状况检查表
附件2.宿州学院教学单位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水平检查表
附件3.宿州学院教学单位实验课程质量检查表
附件4.宿州学院计算机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检查用表
附件5.2011年1000万采购设备的使用情况,2012年1100万采购设备的到位情况,中央财政支持经费采购设备情况
教务处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