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做好认证准备工作。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