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类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开展2018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2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类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详见附件材料。
省级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故学校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只包含校级MOOC示范项目,不含省级MOOC示范项目。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包括延期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在研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申报书、任务书、建设方案作为项目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三、检查方式
学校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涉及的项目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其中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和部分集体项目,省教育厅将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依托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函审的方式进行省级验收,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
四、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
到期项目和申请延期到期的项目按附件3结项材料清单要求将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阶段检查项目
在研各类项目提供进展报告和质量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简明登记表(纸质各一式一份)。省级项目进展报告报教务处教研科,校级项目进展报告纸质版报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自查并保存。
3.不能按期结项项目
提供延期申请和整改方案(纸质一式一份)。
4.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成果展示形式等填报材料见附件材料。各学院要将所有材料汇总后分类填写汇总表与项目材料一并报送,校级项目阶段检查必须给出自查结论。
5.上述所有检查验收材料电子版需于2019年4月9日前发到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因项目类别及数量较多,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按照“主持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学院收集本单位所属项目材料后,按年度检查材料、结项材料两大类分别存放,每一大类中再按省级、校级项目分别存放,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报送。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时间截止为2019年4月9日。
6.检查结果经公示之后,将相关材料上传“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未通过检查的各类项目请项目主持人按检查组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交至教研科。
五、有关要求
1.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今年到期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检查工作组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要求其提出整改方案。
2.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 2012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2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的亦作撤项处理。
3.项目负责人务必结合检查工作理清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使其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务求实效。
4.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省教育厅推荐各类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学院,将给予减扣指标的处理。
5.省级课程类项目(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包括:对照任务书说明项目完成的情况、可展示的成果、经费使用的情况等)。
联系人: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2012年以来需要结题或接受检查的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报告、进展报告填写用表、成果展示形式及汇总表
3.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