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9〕4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教学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和建设,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学校于上周开展了教学实验(实训)室大检查工作,并指出部分学院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要求各学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严格整改。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将《意见》传达给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切实提升我校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
二、各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各学院需根据学校上周教学实验(实训)室检查所反馈的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措施落实工作,做到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进一步完善本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管理与督查机制,切实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三、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整改落实情况,随机进行抽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