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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01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加速提升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级项目共设一流本科建设、教学成果奖、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大类11项项目,校级项目共设一流本科建设、教学成果奖大类7项项目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2.一流本科专业

3.一流课程

3-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包括专创融合(MOOC)示范项目每个二级学院一项)

3-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省级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6.协同育人项目

6-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6-2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7-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7-2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

7-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8.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  

9.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10.重大教学成就奖

11.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1.一流本科专业

2.一流课程

2-1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3-1 级教学团队

3-2 教学名师

3-3 教坛新秀

4.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4-1 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4-2 创新创业教学项目

  4-3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

5.协同育人项目

5-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6.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7-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7.教学成果奖

   8-1 教学成果奖

   8-2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本次申报向已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7个专业(地质工程、视觉传达设计、会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生物技术、软件工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的6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勘查工程、电子商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2个授权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材料学)及2个支撑学科(化学、数学)、工程教育认证2个试点专业(网络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1个专业(生物技术)倾斜,对2018年最终就业率排名后10%的专业(音乐学、地理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会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数学与应用数学)及2019年第一志愿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物业管理、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2.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3.有相关尚未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已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质量工程中获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省级项目;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质量工程“黑名单”。在所有的项目中,每人最多只能主持2项或参与3项,该项由各申报单位先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学校初审时发现人员超项的项目,将不予上会评审。

4.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和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本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需交教务处存档)。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和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不限额。今年已被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未获批的专业,直接认定为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次不再组织重新申报。

5.为规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遵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校级项目参考省级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填写。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申报教学成果奖时,务必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3材料包,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2材料包,同一类型不同级别只能申报一次。  

三、材料申报

1.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人员必须先登录校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9)完成注册、申报。校级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9:00-2019年11月5日17:00,省级项目待评审结果出来后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推荐上报省级系统。

2. 申报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大创项目、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高校继续教育改革项目等项目,本次不设校级项目,申报时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若未有专用申报书模板,可以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通用板。

3.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有一年以上研究周期的校级立项的教研项目中推荐,申报时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本次新申报校级教研项目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需要先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因此,申报时全部用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待推荐完成后,再选用相应的申报书并统一重新上传系统;其余项目的申报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申报级别,选取相应的申报书。

4.项目主持人须按照附件中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其中申报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需填写自评得分表,同时应根据申报条件开具相应证明,如年龄、职称、工作量、主持项目等,申报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项目,申报人需提供当时获奖等级的证明文件。

  5.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见具体群通知。

6.各单位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汇总表,包括校级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自评得分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9年11月5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系统申报项目应与汇总表一致,否则以截止时间时系统中的项目为准,所有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zxyjyk@126.com。

四、时间节点

1.11月5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送交申报材料,教研科地点为东校区逸夫楼A308,联系人:孙雪。

2.11月9日前,学校完成校级项目评选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

3.11月10-12日,评选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4.11月13日,教务处负责完成网上申报后继工作,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项目汇总表。

5.11月14日,教务处整理、报送各项上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

2.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

3.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

4.2019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9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宿州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