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0〕2号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83号)和《宿州学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1. 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2.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
3. 加强对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盗等安全措施。
三、检查方式
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1. 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
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学校将成立检查组,于1月7日下午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月8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第一、二点)》(加盖单位公章)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sjk@163.com。
附件:1. 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2. 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科技处 保卫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