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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13日

教务处发〔202047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5号)和《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 7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宿州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 号)文件规定,加强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现就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禁止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学校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作进一步安排,请及时关注教务处通知。

二、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确保其顺利实施

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可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实习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专业人数的50%,实习时间、实习周数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共18周,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宿州学院2021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组,组员包含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并定期开会研究,统筹做好本学院毕业实习教学的具体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实施。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每日按时填报“今日校园”;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将分散申请材料报送二级学院后方可实习;集中实习的实习单位需有疫情应变方案。

三、科学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实施方案,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二级学院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组要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分专业编制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材料,科学安排毕业实习内容,实习内容与专业结合度要高,要合理安排实习各环节具体时间(师范专业的集中教育实习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协调安排)。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组要对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具体任务包括:形式和内容、时间和场所、组织领导、指导教师、过程质量监控、学生安全管理等。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要向二级学院提出分散实习申请,并认真填写分散实习申请表。

四、切实加强毕业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确保其取得实效

(一)组织动员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重要性,宣布各项实习要求和规定,组织实习师生学习《宿州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宿州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安全管理

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订本学院《实习安全、纪律、考勤等管理制度》,与学生签订《宿州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食品卫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三)指导教师遴选

二级学院要做好校内、校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工作熟悉、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有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四)检查与指导

二级学院要定期检查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保持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学生组长的联系,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

对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且要不定期对分散实习生进行随机实地抽查,确保分散实习的效果和质量。

(五)成绩考核及评定

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实习教学,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在评定实习成绩时,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并按等级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材料归档

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1)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2)分散实习学生的分散实习申请表;(3专业实习管理手册采用电子版(见附件),教育实习手册采用纸质版,分别进行归档;(4)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一览表等。

 

附件:宿州学院专业实习管理手册(新版)

 

教务处

 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