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0〕55号
各二级学院:
8月4日,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发生重大爆炸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吸取教训,根据《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 号)和《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20〕17 号)文件精神,部署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以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等为重点,立即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深入开展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举一反三,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精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情况,对所有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储存场所开展定量风险评估,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距离,严防发生事故造成群死群伤;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1. 统计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数量和储存情况;
2. 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
3. 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盗等安全措施。
三、检查方式
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1. 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
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学校将成立检查组,于9月7日下午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sjk@163.com。
附件: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教务处 保卫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