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我校202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校教字〔2020〕21 号)要求,我校拟对2020年获批的40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限选题目)和校级重点创新创业类教学研究项目(自定题目)经费为0.2万,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自定题目)自筹经费。研究周期均为两年:2020年7月30日——2022年7月30日。
二、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预期完成目标必须与申请书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凡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和协调组织质量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0年9月10日17: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逸夫楼A308),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联系人:高莉 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1.宿州学院202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宿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