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0〕62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2021届毕业生教育实习(集中实习)校内实习准备时段即将结束,接下来将进入教育实习基地学校开始校外实习时段。
本次实习工作学校不再集中安排校车接送,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时间节点(见附表)自行乘车前往实习基地学校。师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宿州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68 号)和财务处相关文件要求从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
附表:2021届教育实习(集中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基地学校安排表
实习学校 |
领队 老师 |
实习 学生数 |
到达地点 |
到达时间 |
备注 |
宿州八中 |
吴文权 |
38 |
宿州十一中 老校区 |
9月28 (周一) 下午3:00 |
八中、十一中同属于十一中教育集团 |
宿州十一中 |
白 明 |
38 |
宿州九中 |
王成峰 |
37 |
宿州九中 |
9月28 (周一) 下午4:20 |
|
实验中学 |
方 刚 |
42 |
实验中学 |
10月10 (周六) 下午5:00 |
|
备注:1. 各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进校的组织安排工作;
2. 学生到达实习学校后需在领队老师处报到登记,要服从实习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
3. 学生要按照领队老师要求列队有序进入校园和会场。
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