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加速提升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共七个类型项目。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
2.为规范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先行遵照《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5)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申报教学成果奖时,务必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高校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1材料包,若未有专用申报书模板,可以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通用板。
3.有相关尚未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别项目,已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别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质量工程中获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别校级项目,所有课程类项目(包括以往立项过)同一课程不重复立项,为更好地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规定:在所有的项目中,每人手中主持并在研的校级项目不超过2项,省级项目不超过2项。该项由各申报单位先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确保每位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在研的省级项目≤2项,在研的校级项目≤2项,其中奖励类的项目不受限项要求,如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线上教学成果奖,学校初审时发现人员超项的项目,将不予上会评审,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质量工程“黑名单”
4.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三、材料申报
1.待评审结果出来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校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申报,学院管理员完成审核推荐,校管理员统一审核立项,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校级“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应为已获批校级卓越计划项目的学科专业,已经立项的“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的学科不再重复立项。申报校级教坛新秀、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需用校级对应申报书,并按指标体系填写自评得分表(见附件4),根据申报条件找对应行政部门开具相应证明,如年龄、职称、工作量、主持项目等,并提供当时获奖证书(原则上为原件)及批文等支撑材料。
3.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4.各单位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汇总表,包括各类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自评得分表(学院相应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盖学院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0年12月1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所有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同时将电子版整理打包后发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
联系人:高莉 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1.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
2.2020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0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4.2020年各类教坛新秀、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5.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