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绩在网页端实践环节录入。由于要计算学分绩点,所以录入时需要转换为百分制的形式录入。具体转换如下:
0学分→0分
1学分→10分
2学分→20分
3学分→30分
4学分→40分
5学分→50分
5学分<x<6学分→10*x分
6学分→70分
7学分→75分
8学分→80分
9学分→85分
10学分→90分
11个学分以上(含11个学分)对应百分制100分。
注意:
1,2016级所有本科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成绩都要录入系统;
2,创新学分中含有小数时,低于5学分或者高于6学分的四舍五入,高于5学分且低于6学分者,转换为百分制直接由学分数乘以10,比如5.8学分,对应百分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