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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五一”假期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28日

各二级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为加强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本学院实验室已有的分级分类结果,对照不同等级(Ⅰ/Ⅱ/Ⅲ/Ⅳ级)的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假期巡查、危险源管控等差异化措施,确保管理到位。

二、开展假期前安全自查

各学院须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控类)是否落实“五双”管理。

水电气线路是否安全,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需断电、断水、关窗、锁门。

特种设备、消防设施是否正常,通道是否畅通。

发现隐患须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假期教学实验室实行“非必要不开放”原则,确需开放的,须提前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由负责人提交申请,明确开放时间、实验内容、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严格落实指导教师或实验员全程现场值守,严禁学生独自实验。涉及过夜实验或连续供电设备的,须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有人值守。对假期留校开展实验的学生,导师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强调应急处置流程。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使用明火,严禁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强化值班巡查,确保应急响应畅通

假期期间,各学院须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各单位统计假期需开放的实验室信息,于4月29日前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实践科邮箱(szxysjk@ahszu.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从严落实,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教务处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