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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结余经费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作者:孙雪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28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对我校2024年立项的结余经费资助项目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60项结余经费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本次对所有到期结余经费资助项目实施结题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介绍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创新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验收应以申报书中预期成果作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项目负责人务必结合验收工作理清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2.项目负责人应在2026年5月14日17:00前将PDF版(财务部门经费决算签字盖章、所在二级学院盖章)结项材料上传到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79)。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一式一份,财务部门经费决算签字盖章、所在二级学院盖章)及汇总表(根据附件1修改,一式一份,所在二级学院盖章)交至教研科(逸夫楼A308),excel汇总表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逾期未提交项目结题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自愿放弃结题名单打印出来由本人在备注栏签名、二级学院盖章后(根据附件1修改)交到教研科(逸夫楼A308),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3.验收结果经公示之后,项目负责人将带签章相关材料上传“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时间等通知);验收结果为“整改”的项目负责人按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并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将整改报告交至教研科。

联系人: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宿州学院2024年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立项名单

2.宿州学院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