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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6 年清明节假期实习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段腾飞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03日

为切实做好 2026 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学校实习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习安全管理责任

压实全链条责任: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 “校院两级” 管理责任,完善实习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学校、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四方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排查安全资质:放假前,各二级学院须对所有校企合作实习基地、校外实训点的安全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禁学生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开展实习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假期前对所有实习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重点强调交通安全、生产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开展拉网式排查:放假前,各学院须组织专业力量,对所有教学实验室、实训中心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危化品存储与使用、特种设备运行、电气线路、消防设施、通风系统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实行 “销号管理”,未整改到位的实验室一律禁止使用。规范假期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开放审批制度。确因教学、备赛等特殊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须经学院审批同意,明确使用人安全责任,并严格实行 “双人双锁” 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违规操作设备、违规存放危化品。

三、健全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机制

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健全校、院两级应急值班体系,确保实习与实验室安全信息渠道 24 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密切联系学生:对实习学生,尤其是分散实习、异地实习学生,要建立每日平安报告或定期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安全。强化请示报告: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假期中如发生相关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须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务处及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假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