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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31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习相关规定及实习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习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2025-2026学年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所在二级学院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与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涵盖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类实习类型。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全面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单位信息、实习安全保障、实习考核结果等内容。本次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具体数据采集模板及填报说明,请各二级学院登录平台自行查阅、下载。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及时间

1.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实习数据采集、核对与填报工作,工作专员请及时对接教务处实践科,确保沟通畅通。

2.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严格按照平台操作指南及数据采集模板要求,规范填报实习数据,可分多次上传,单次上报数据不得超过2万条。

3.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前,完成2025-2026学年已完成实习的所有数据填报工作,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人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4.后续常态化报送要求:每月初,及时在平台提交上月已完成实习的学生数据;对于未开始、正在进行中的实习,待实习正式结束后再统计上报。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加强统筹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对、填报工作,确保数据报送工作有序推进。

2.严把数据质量,确保真实规范。上报的实习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照学生实际实习情况填报,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学生实习情况评价、学院实习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教务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