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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06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升实习教学效果,确保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高教〔20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实习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风险排查。各二级学院在开学一周内,须对所有实习环节(含集中、分散实习)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核查实习单位资质与安全条件、三方协议签订、学生保险购买(须覆盖全过程)、住宿通勤安全、高风险岗位防护及应急预案有效性,不得安排学生到无资质、安全设施不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实习。严禁安排学生从事规定禁止的高风险实习。

二、严格过程管控。所有参与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岗前安全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严禁进入实习岗位,严禁“放羊式”管理。特别关注毕业年级学生的校外实习管理,确保联系畅通、管控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健全校、院两级应急值班体系,确保实习安全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对实习学生,尤其是分散实习、异地实习学生,要建立每日平安报告或定期联系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师生熟知流程。

四、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将实习安全作为开学初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3月9日之前将《实习安全排查表》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szxysjk@ahszu.edu.cn。

教务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