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6〕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6〕3号)文件精神,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补缓考前要进行一次学业警示,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确保学业预警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学生学业预警材料的留存和保管(详见附件)。
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6日前,将宿州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送达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逸夫楼A204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