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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段腾飞   更新时间:2026年01月21日

各二级学院:

寒假将至,为切实保障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教学实验室使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与实验室设备设施完好,保障下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基础

各二级学院须在放假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对涉及本科生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实践的教学实验室开展 “全覆盖、无死角” 安全自查。重点排查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实验仪器运行状态、危险化学品存储与使用规范、消防设施完好性、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应急器材配置等关键领域。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期限,当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即时整改的,须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并报备,未完成闭环整改的实验室寒假期间不得开放。

二、规范使用管理,压实各方责任

(一)严格开放审批流程。寒假期间确因需要使用教学实验室的,须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填写进行申请,详细说明使用事由、使用时段、参与人员及安全保障措施,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开展实践活动。获批开放的实验室需填报《宿州学院2025-2026年寒假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汇总表》(附件1)。

(二)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各二级学院需与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师生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明确指导教师、学生的安全责任与义务。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岗值守,监督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仪器设备、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须接受专项安全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强化仪器设备管理。安排专业人员对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相关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对存在故障的设备及时登记并联系维修,完善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假期结束后,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为下学期实践教学提供保障。

(四)规范无人实验室管控。不开展实践活动的教学实验室,需在彻底清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后,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 “四防” 措施,关闭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张贴封闭标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寒假期间开展的教学实验项目,须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实验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安全风险评估。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详细列明实验所用危险源清单、风险分析及防护应急措施,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实验过程中若方案有重大调整或出现新增较大安全风险,须及时重新开展风险评估。

三、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安全意识

(一)开展专项安全教育。针对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实践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仪器设备操作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等专题教育,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参与师生。

(二)规范留校师生管理。因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备赛等原因确需寒假留校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实行 “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 原则。各二级学院需严格审核留校信息,明确指导教师的管理责任,做好安全教育与工作协调。留校师生确需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学院报告。指导教师需定期与留校学生沟通联系,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安全提醒。

四、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响应及时

各二级学院需结合教学实验室特点及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实践项目的安全风险,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信息报送途径及责任分工。畅通学院、实验室、指导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要求师生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及学校报告,并按预案科学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五、报送要求与责任处置

(一)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前,将《宿州学院2025-2026年寒假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汇总表》(附件 1)的扫描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szxysjk@ahszu.edu.cn),纸质版由各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二)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疏漏的学院,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教务处

20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