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各类学科及技能竞赛,强化学生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培养,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8号,以下简称“竞赛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对2025年度获奖竞赛开展奖励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获奖情况统计、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获奖竞赛统计及奖励范围
1.严格按照《竞赛管理办法》,对《2024年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上榜竞赛目录》(高教学会榜单赛事)、《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及《宿州学院2025年四类竞赛一览表》中所列竞赛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2.本次仅登记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学科竞赛获奖(详见《竞赛管理办法》第二章),且需明确区分“现场竞技类”与“作品评比类”。
二、时间统计范围
本次登记的竞赛获奖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材料审核
1.有指导教师的获奖项目,须由指导教师本人填写附件5(不得委托学生代填)。
2.无指导教师的获奖赛事,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6,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后,于2026年1月25日前直接发送至邮箱:wsq@ahszu.edu.cn。
3.各二级学院须依据《竞赛管理办法》对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奖励金额进行初审,教务处和校团委将进行复审。
四、材料报送
1.证明材料须为jpg格式扫描件(获奖证书未发放的,可提供公示文件、网站截图等有效佐证材料)。按“序号+教师(学生)姓名+竞赛名称”格式命名,例如:“1+张三(李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
2.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1月25日前,将附件5电子版及对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XX学院+2025年学科竞赛获奖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361739489@qq.com。附件5及证明材料暂无需提交纸质版。
五、注意事项
1.若指导教师为多人,由排名第一位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本表,排名第二及之后的教师不得重复填写。
2.同一作品在同类别竞赛中多次获奖的,仅按最高奖项登记奖励。例如:经省赛推荐获国奖的,只填报国家级奖项,不重复填报省级奖项。
3.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若在竞赛组织、承办工作中获“优秀组织奖”,且对应竞赛有学生获奖的,学校将按相关标准予以奖励。
4.竞赛等级认定标准:不属于一类竞赛,但属于省教育厅项目列表A类赛事(或高教学会榜单赛事)的,认定为二类竞赛;高教学会榜单赛事对应的省级选拔赛,认定为三类竞赛。
5. 学科竞赛分为两类:①现场竞技类竞赛:指参赛选手集中参与,通过现场汇报、答辩、作品实物展示等环节,最终确定获奖等级的竞赛;②作品评比类竞赛:指参赛选手提交竞赛作品(含纸质/电子作品、说明书、报告、PPT、图纸、试题、视频等),由评委直接评审确定获奖等级的竞赛。
6.设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视同一等奖,一等奖视为二等奖,二等奖视为三等奖,三等奖不予奖励;按排名评奖的项目,第1名对应一等奖,第2–4名对应二等奖,第5–8名对应三等奖(竞赛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请各位教师、学生认真梳理2025年度竞赛获奖情况,本次登记遗漏的奖项,后续不再予以补登、补发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士权(教务处),QQ:361739489
附件:
1.《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
2.《2024年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上榜竞赛目录》(高教学会榜单赛事)
3.《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9版)
4.《宿州学院2025年度四类竞赛一览表》
5.《2025年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有指导教师)
6.《2025年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无指导教师)
教务处 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