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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违规情况通报2
作者:王开源   更新时间:2026年01月15日

2026112日上午进行的《大学英语(三)》期末考试中,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王*(学号:2024101140)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考试组织机构认定:该名同学在考试中的行为按违纪论处。

2026112日下午进行的《大学英语(一)》期末考试中,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陈**(学号:2025105213)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考试组织机构认定:该名同学在考试中的行为按违纪论处。

2026113日下午进行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期末考试中,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唐**(学号:2024106135)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考试组织机构认定:该名同学在考试中的行为按违纪论处。

2026113日下午进行的《酒店财务管理》期末考试中,管理学院学生于**(学号:2021047249)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考试组织机构认定:该名同学在考试中的行为按违纪论处。

2026114日上午进行的《数据库原理》期末考试中,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邵**(学号:2024112127)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考试组织机构认定:该名同学在考试中的行为按违纪论处。

2026115日上午进行的《环境学》期末考试中,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学生于吴*(学号:2025105241)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依据《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校考试组织机构认定:该名同学在考试中的行为按违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