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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微专业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辛政华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27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24]42号),学校将开展2024级微专业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微专业

清洁能源与低碳技术、新能源汽车制造工程、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智慧生活与数字艺术设计、数字内容生产与传播

二、检查内容

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执行情况、课程教学材料、校企合作情况、微专业建设成效(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1)

三、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为12月15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各相关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微专业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梳理和自查,在学校检查反馈后形成整改报告报送至教务处(逸夫楼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xyxzh@126.com。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