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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季田田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24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部分新生重新选择专业的要求,依据《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1号)(附件1)、《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办〔2024〕10号)(附件2)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对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1号)、《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办〔2024〕10号)和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2月24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

2.转出学院审核汇总

2025年12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1号)和《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办〔2024〕10号)第二章转专业资格及要求审核材料,提出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A204。

3.转入学院资格审查

教务处按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对学生进行分类统计,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相应转入学院审核。

4.转入学院考核

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在第二学期第一周结束前,根据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完成考核工作,考核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附件6)等材料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

5.审批及公示

教务处对材料汇总、复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公示。

二、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需进一步加强专业认知教育,使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能力、条件、兴趣和职业生涯规划做出理性选择,不盲目跟风;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补修课程选课、教材发放等系列问题,一旦转专业成功将不能取消。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3.各二级学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教务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