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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5-2026学年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士权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22日

教务处发〔2025〕73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校“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工作,提升学科竞赛管理的规范化与实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课赛融合,筑牢育人根基

1.竞赛专题融入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中设置12-16学时的“学科竞赛专题模块”,系统融入特色品牌赛事的规则解读、典型案例与前沿动态,切实提升课程的实践性与针对性。

2.推动师资协同授课:该模块教学实行“课程教师+竞赛负责人”双师模式。各项学科竞赛负责人应主动对接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拟成立)与授课教师,提供赛事资源,参与教学设计与联合授课,确保竞赛内容与课程教学有机统一。

二、规范过程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1.规范校赛组织程序:

(1)凡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或《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且需限额推荐的竞赛项目,均应组织校级选拔赛。牵头单位可提前组织校赛,但最迟应于省赛(或国赛)通知发布后两周内,在二级学院官网发布校级选拔赛通知。

(2)校赛评审应统筹考虑省赛时间安排,合理规划比赛周期,为学生预留充分备赛时间。校赛结果原则上应于省赛开始前两周完成公示。校赛获奖比例原则上参照省赛或国赛标准执行,建议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40%,总体获奖率控制在70%以内。

(3)校赛获奖名单及推荐省赛结果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须包含参赛团队(个人)、指导教师及获奖等级。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推荐、“人情评审”等行为的,学校将取消相关项目成绩与推荐资格,并依据规定对涉事教师或学生进行处理。

2.落实新闻宣传责任:在该赛事所有赛程(含国赛、省赛)全部结束后,对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牵头单位须在获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在学校官网“要闻”栏目完成新闻宣传报道,做到“一赛事一宣传”。教务处将同步推送至全校各教学班级,广泛提升赛事影响力,有效激发学生参赛热情。

3.实施竞赛台账管理:学科竞赛负责人需建立《学科竞赛工作台账》(附件1),完整记录从校赛组织(如有)、省赛推荐到获奖宣传的全过程,并于学期末报送教务处备案。台账应包括:校赛(如有)、省赛和国赛通知,竞赛获奖名单或公示文件,省赛和国赛报名推荐表等过程性材料,以及新闻宣传链接和截图。

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学校对学院的年度发展考核中,进一步提高学科竞赛成绩权重。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性(包括校赛组织(如需)、新闻宣传、工作台账)是获得该模块考核分值的基础前提,学院须首先完成上述基础性工作,方可根据竞赛获奖成绩按办法计算相应分值。

三、优化激励保障,激发师生动力

1.规范竞赛奖励发放:学科竞赛奖励的统计与发放,须核验“校级选拔赛组织材料(如需)”“省级以上获奖新闻宣传证明”“学科竞赛工作台账”,确保过程材料完整、真实,方可进入核发程序。

2.实施专项团队培育:学校将对《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中的A类赛事实施专项团队建设计划,遴选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构成的专项团队。对入选团队,教务处和各学院将共同配置专项培育经费,并统筹校内外专家资源,提供从项目孵化、系统训练到决赛冲刺的全流程、高强度、个性化指导与支持。

3.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系统性支持学科竞赛工作,现明确构建“大创项目经费、学院运行经费、学校专项经费”三级支持体系。

(1)优先使用大创经费:若指导教师和参赛团队承担与赛事相关的在研大创项目,应优先使用大创项目经费支持备赛,且仅限于学生开支。

(2)强化学院主体责任:学院应统筹各类资源,对学科竞赛予以优先保障与足额经费支持。特别是对入围省赛及以上的项目,其材料制作、专家指导、参赛差旅、专项培训等基本备赛需求,原则上应由学院予以保障。

(3)学校专项补充支持。在学院已履行经费保障责任的前提下,对仍存在困难,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教务处将结合冲奖潜力与年度经费预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专家咨询、高端材料制作等关键环节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入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A类赛事省级决赛;

◆入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赛事全国总决赛;

4.鼓励参赛经验推广:支持教师面向全校举办竞赛辅导线上或线下讲座,教务处将协助提供宣传推送、活动发布、场地协调及学生工作助理等配套服务支持。对单次覆盖学生不少于50人、时长不低于60分钟的讲座,经教务处事前备案与审核通过后,按《宿州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试行)》(院科字〔2024〕7号)进行报批与管理,并按学校规定核发讲座酬金。

5.支持教研成果转化:重点鼓励课程授课教师、学科竞赛负责人、有省级以上获奖指导经历的教师组建联合团队,申报双创类教学研究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6.强化学生助理支持:鼓励学科竞赛负责人教师协同辅导员、团委书记等力量,依托院学生会科创部、班级科创委员组建学生助理团队。教务处可统筹协调学生工作助理总队成员,为竞赛组织、宣传、服务等环节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相关师生,并认真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