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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段腾飞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9日

教务处发〔2025〕66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本科高校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宿州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号)和《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领导小组需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与部署;会同实习单位制定详细的实习方案、安全预案;具体负责实习任务安排、岗前培训、过程管理、安全监控、成绩评定、总结交流等环节。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毕业实习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026届非师范专业的毕业实习管理工作将继续依托“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ybsyw.com]进行,实现实习信息的线上填报、过程记录与监控。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仍按原有规定使用和管理纸质版教育实习手册等相关材料。

二、科学制定实习方案

202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继续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时间与周数须严格遵循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

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本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与细则,分专业编制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任务书。实习内容须与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实施方案应明确实习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组织领导、指导教师选聘、过程质量监控及安全管理等具体要求。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各二级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应于实习开始前一周,通过“校友邦”平台完成审批流程,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强化过程管理

(一) 做好组织动员

实习开始前,各二级学院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全体实习生阐明实习的目的、意义与要求,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实习过程中应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及专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提升综合素养。

(二) 严守安全底线

各二级学院必须将实习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制定本学院的《实习安全、纪律及考勤管理办法》,组织实习生签订《宿州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校内指导教师随时与分散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督促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实习。所有接收集中实习学生的单位,均须与学校签订有效的《实习协议》,确定实习单位有条件有资质接收学生实习,未签订协议的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为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与权益,各二级学院须为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从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饮食、住宿等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 推进基地建设与实习模式改革

各二级学院应以实习工作为契机,积极拓展和巩固校内外实习基地,优先安排学生到稳定、优质的基地进行集中实习。鼓励探索项目化、小组化等实习模式改革,提升实习效果,并努力实现实习与就业的有机结合。

(四) 严格指导教师遴选

各二级学院应选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熟悉实习环节与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安全,及时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习质量。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

(五) 加强检查与指导

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应建立常态化的实习检查与指导机制,定期通过平台监控、电话、网络、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各专业实习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学生实习状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采取线上检查与不定期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明确实习制度和要求,保障应急反应渠道畅通,建立实习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确保实习效果。

(六) 规范成绩考核

各二级学院应依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成绩考核标准与办法。成绩评定应综合实习单位评价、校内指导教师评价、实习过程表现及实习成果等多方面因素。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并按时准确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七) 做好材料归档

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非师范专业实习的对相关电子材料完成归档;师范专业教育实习的纸质材料须按要求整理、装订、存档。应建立完善的实习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规范。

(八) 认真进行实习总结

实习工作全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须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成效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按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