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24〕42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即2024级及以上学生),且学有余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者。
(二)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微专业(不建议辅修和微专业同时申请)。
(四)各专业修读条件见下面网址。
二、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一)拟定方案: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20日。开设微专业的二级学院拟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经二级学院相关会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工作方案(招生简章)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班级数和人数、录取条件、专业介绍、专业特色和录取办法等。
(二)学生申请:2025年9月25日前。申请学生将报名材料送至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材料要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审核:2025年9月30日前。开设微专业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及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四)公布。2025年10月9日前。由教务处以正式文件统一公布录取名单。
(五)专业修读。2025年秋季学期由各微专业组织专业修读,开课时间具体安排请以微专业开设学院通知为准。
三、其他说明
1. 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不需要进行选课,直接进教学班学习和考核。
2. 微专业课程成绩计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及学生成绩单,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审核,不安排补考和重修。
3. 学生应在两年内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经开设二级学院和合作企业审核,报教务处审定,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4. 学生毕业时,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单独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5. 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附件:
1. 宿州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宿州学院修读微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