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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沈荣生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8日

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开展2025年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近四年(2022年—2025年)进校的专任教师。任教以来未出现教学事故,学生评教成绩合格以上。(注:在往届教案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及其以上的教师不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案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目标设计符合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要求。

(二)教案为一门课程完整教案,内容要详细、充实;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强化思政元素挖掘;将创新创业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劳动教育等融入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教案要素齐全,形式规范,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设计合理。

三、评选规程

分为二级学院评选和学校评选两个阶段。

(一)二级学院评选

由各二级学院成立“教案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评选具体实施细则开展活动。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近四年(2022年—2025年)进校的专任教师须全部参加“教案评比”学院评选活动。

经过选拔,推荐3门课程优秀教案参加学校评选,于11月21日前将《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推荐表》(附件1)、《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汇总表》(附件2)和参评教师的教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等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逸夫楼A311室沈老师处。

(二)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附件3)的要求,分文科组和理工科组进行评比。

四、奖项设置

按文科组、理工科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0%、20%与30%,其余为优秀奖。

五、其他要求

“优秀教案观摩”活动与“教案评比”活动同步进行,请各二级学院组织5名以上青年教师(尤其是近四年进校的教师)参加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推荐表

附件2: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汇总表

附件3: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