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了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异议人要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邮箱:szxyjyk@126.com
附件:宿州学院2025年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拟立项(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