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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校级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辛政华   更新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根据《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微专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34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优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实际需要,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校级微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微专业名称可结合社会需求确定,但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依托学校优势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根据现有专业与安徽省、宿州市产业的吻合度进行申报。

(二)应紧密围绕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聚焦前沿交叉领域,培养目标清晰,具有明确的建设举措和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课程体系

(三)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领域,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

评选程序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各二级学院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组织专家论证后,提交微专业设置申报表(附件2)(含论证结果),每个二级学院至多申报1个(第一批未申报的学院不超过两个),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评审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从2026年开始,省级微专业将从建设基础较好的校级微专业中遴选。

三、经费支持

学校对获批立项并招生的微专业给予经费支持,并按照《宿州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微专业有序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于63下午5: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微专业申报材料发至xinzhenghua@ahszu.edu.cn

申报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包括:

1.微专业申报书(含论证结果);

2.微专业设置汇总表(Word+PDF盖章版)。

联系人:辛政华,电话0557-2875327,办公室:逸夫楼308室。

附件:

附件1:宿州学院发院教字[2024]42 关于印发《宿州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

2:宿州学院微专业申报书.doc

附件3:宿州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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