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兴教-谋英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和《关于开展“兴教-谋英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及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出特别优秀教学奖1人、优秀教学奖8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5年5月13日-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5月15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沈老师反映,电话:0557-2871066,电子邮箱:1479938980@qq.com。
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