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规范学生上课期间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管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现就加强课堂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管理方面
1.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平板、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进入课堂,确需使用的要在教师统一要求下规范使用。
2.教师上课前应要求学生将手机设置静音后放入手机袋(因课程教学需要使用手机除外),对课堂上不当使用手机的行为进行制止,记录相关情况作为教师评学、班级学风评价等重要依据。
3.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智慧教学,发挥手机等电子设备在信息化教学中的作用,智慧教学活动结束后,或教学不需要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仍需将手机等电子设备集中存放。
4.学生辅导员应发挥教育引导、监督协调的作用,通过主题班会、案例分享等活动强化学生自律意识,协助落实并指导班干部监督执行。
5.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座谈、倡议等多种渠道宣传手机等电子设备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定期抽查课堂手机等电子设备管理情况,并将遵守情况纳入班级和学生的各类评先评奖工作中,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习惯。
6.发展规划处(校教学督导)、学生处、教务处不定期对课堂手机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相关学院通报。
二、学生方面
1.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劳动。在不需要使用手机情况下,每节课开始之前,学生应主动将手机关闭或者设置为静音模式,并按照授课教师的要求放入教室内手机袋中。
2.在需要使用手机情况下,应按老师的要求仅用于教学活动,如有紧急情况需要保持手机畅通的学生,需提前向授课教师说明情况并获得许可,且在使用完后立即停止使用。
3.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校院青马班学员、学生干部等要带头执行,并主动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发展规划处、学生处、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