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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作者:王士权   更新时间:2025年04月16日

教务处发〔2025〕3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2〕5号)(附件1),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4年获批省级大创项目和延期项目一览表(附件2)。

二、结项验收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提交结项材料(项目申报书、结项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附件3),PDF电子版按照“项目名称+负责人+指导老师”命名。

2.二级学院参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着重核对申报书预期成果与结项验收成果是否一致。

3.项目如需延期,请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向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作出说明。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终止项目。2024年已延期项目如未报送材料或仍未完成结项,将终止项目。

4.二级学院填写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4),务必备注:通过、延期或终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结项材料PDF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与结项验收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一起打包,压缩文件以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szxycxcy@163.com。

5.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电子材料(无需纸质材料),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说明

以实物形式进行结项的项目,须拍摄视频或实物作为结项支撑材料(视频拍摄内容为项目组成员现场演示、介绍实物),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评审。


联系人:王士权15665481228



附件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2024年获批省级大创项目和延期项目一览表

附件3:2025年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4:2025年省级大创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