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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4年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登记及对指导教师和获奖学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5年02月28日


教务处发〔2025〕12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强化教师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及技能竞赛。学院将按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8号(以下简称“竞赛管理办法”)规定对获奖竞赛进行奖励,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统计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获奖竞赛统计及奖励范围

1.严格按照“竞赛管理办法”对《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和《2024年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上榜竞赛目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以下简称“高教学会竞赛名单”)中竞赛项目进行奖励,非列表中的竞赛项目不予奖励。

2.本次竞赛只统计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学科竞赛(详见“竞赛管理办法”第二章),并且区分“现场竞技类”和“作品评比类”。

二、时间统计范围

获奖竞赛时间统计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材料审核

各二级学院填写《2024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及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和《2024年学生参加学科及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并要严格按照“竞赛管理办法”对获奖证书原件和奖励金额进行初审,教务处和校团委将对获奖材料进行复审。

四、材料报送

1.获奖竞赛均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定)和扫描件(jpg格式),扫描件要严格按照“序号+教师(或学生)姓名+竞赛名称”进行命名,如“1+张三+第九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2.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3月6日前将获奖竞赛证书原件报送教务处(逸夫楼A304)。同时将《2024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及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2024年学生参加学科及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获奖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文件,以学院命名发送至2686314832@qq.com。统计表无需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奖项涉及多个二级学院参与、多教师指导、多学生参加的,获奖登记由排名第一的教师或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登记申报,同一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2.同一作品或同一参赛团队(个人)在一年内多次获得同类竞赛相同项目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3.教师奖金由排名第一位指导教师领取并分配,学生奖金由排名第一位学生领取并分配。

4.在组织及承办竞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且获得一定竞赛奖项的二级学院和部门,学校将按照标准进行奖励。

5.不属于一类竞赛且属于省教育厅项目列表A类赛事(或高教学会项目名单赛事)认定为二类竞赛,高教学会项目名单对应的省级赛事则属于三类竞赛。

6. 学科竞赛分为现场竞技类和作品评比类。现场竞技类竞赛:是指参赛选手集中参与,通过现场汇报、答辩及作品实物展示等环节,最终确定获奖等级的竞赛。作品评比类竞赛:是指参赛选手通过提交竞赛作品(含纸质或电子作品、说明书、报告、PPT、图纸、试题类、视频等内容 ),直接由竞赛评委评审确定获奖等级的竞赛。

7.获奖等级如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特等奖对应“竞赛管理办法”中的最高等级,一等奖对应第二等级,二等奖对应第三等级,依此类推。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1名对应竞赛最高等级,第2-4名对应第二等级,第5-8名对应第三等级(竞赛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执行)。

8. 在同一届赛事中﹐若竞赛不分小项,同一教师(或教师组)最多只能指导2个参赛队(或个人);若分小项,同一教师(或教师组)最多只能指导10个参赛队(或个人)参加该赛事,且同一小项中,同一教师(或教师组)最多只能指导个参赛队(或个人)参加比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士权(教务处)15665481228 钱锴钺(校团委)18905570056

附件:

1.2024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2.2024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3.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8号

4.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

5.2024年中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上榜竞赛目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

6. 宿州学院学科竞赛牵头单位情况一览表(内含四类竞赛)

教务处 团委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