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5〕10 号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履行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因人员变动,学校决定开展部分专业负责人调整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条件
详见关于《宿州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
二、调整要求
(一)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均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每个本科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1名。
(二)此次调整的专业负责人聘期至本轮聘期结束,期间不再集中调整,后续如需调整请于每年6月份按照文件程序申请调整。
三、调整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二级学院推荐相结合。二级学院提出调整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时对照专业负责人的遴选条件,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二级学院新推荐专业负责人申请填写《宿州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和《宿州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最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
四、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2025年3月6日前将本学院申请调整专业负责人报告、《宿州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和《宿州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inzhenghua@ahszu.edu.cn,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学院专业负责人名单”。
五、联系方式
辛老师 2875327。
教务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