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部分新生重新选择专业的需求,依据《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1号)(附件1)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级新生转专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对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1号)和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3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
2.转出学院审核汇总
2025年1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31号)第二章转专业资格及要求审核材料,提出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A204。
3.转入学院资格审核
教务处按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对学生进行分类统计,并将名单及附属材料提交相应转入学院审核。
4.转入学院考核
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在第二学期第一周内根据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开展考核工作,考核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附件5)等材料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
5.审定及公示
教务处对材料汇总、复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公示。
二、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需进一步加强专业认知教育,使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能力、条件、兴趣和职业生涯规划做出理性选择,不盲目跟风;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补修课程选课、教材发放等系列问题,所以一旦转专业成功,则不能取消。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3.各二级学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
教务处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