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通知要求,经二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宿州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化学化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宿州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郭艳、胡发刚、高显彩、张东京、张德谨、张丽萍
(按姓名字母顺序排序)
拟推荐化学化工学院申报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先进集体;张德谨、张东京、郭艳申报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向教务处(逸夫楼A310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联系人:段老师、王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