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根据《宿州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27 号)要求,现启动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在保持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总体不变、总学分、学时不变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设置、课程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矩阵、学分、学时结构及比例,对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部分调整。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二级学院调研(即日起至2024年11月)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调整的调研工作,及时布置推进,并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调整的调研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189003@qq.com。
(二)学校论证分析(2024年11月至12月)
学校综合各二级学院调研情况,形成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调整的指导性初步意见。
(三)出台指导意见(2025年1月至3月)
学校研究出台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调整指导意见,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修订和调整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一环,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为主要成员,负责培养方案部分调整工作的协调和督促,确保培养方案部分调整的有序推进。
2. 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通过集中研讨、调查问卷等方式征集相关教师、行业专家、毕业校友和在校生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各类研讨要留存会议纪要等过程性资料。
附件:
1.宿州学院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调整调研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