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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11日

教务处发[2024]69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毕业生教育实习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学校文件要求,我院将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2025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校教育实践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二级学院成立教育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领导、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教学法任课教师和参加实习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实践工作。

二、实践指导

(一)二级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教学评估对实习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教育实践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二)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三)二级学院要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时段(实习准备时段),共2周(第1周至第2周),主要工作是:

1.各二级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实习工作具体执行计划和方案,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布置任务。

2.各二级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就师生的食宿、交通和纪律等问题提出要求。

3.有针对性地聘请基础教育专家作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方法等讲座和报告。

4.严格审核学生分散实习申请,二级学院、实习基地、实习学生须签订协议,指导教师重点关注分散实习学生,应在学生分散实习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与实习单位负责人沟通等适当的方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关注学生实习情况,做好指导工作,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质量。

5.实习生在各学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试教、听课、课后评议等工作。

6.各实习领队教师联系并确定实习学校、实习年级、教学实习内容,协助实习学校成立实习工作指导小组,安排实习工作日程。

7.与实习基地学校加强联系,确定学生进校时间、了解中学相关课程进度等,并安排学生做好进入实习学校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第二时段(校外实习时段),共14周(第3周至第16周),主要工作是:

1.在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撰写基础教育调查报告等。

2.每位实习学生在这一时段内,要认真制定实习期间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并对中学教育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完成实习期间的调研报告。

3.教育实习期间,每位实习学生至少观摩听课 8-10 学时,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后的评讲工作。

4.每位实习学生至少完成 6-8 学时的新课授课任务,并协助实习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做好相应课程的教学辅导工作。

5.每位实习学生还要积极参与实习班级的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原班主任组织 3 次班集体教育活动。

(三)第三时段(实习总结时段),共2周(第17周至第18周),主要工作是:

1.实习生写出个人实习总结。包括实习阶段所做工作、主要收获体会、自身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等,实习生要将整理后的实习总结交至各二级学院。

2.实习成绩评定工作。首先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原班主任根据每位实习生的实际表现写出评语,再由指导教师综合平衡写出评语并给出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

3.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工作小结。包括实习总体情况、典型事迹、经验、今后实习工作建议、有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返校后交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4.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实习总结大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5.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学院本年度各专业教育实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内容涵盖实习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

6.实习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的教育实习总结等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应重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特别是实习安全,要作为学院一把手工程,真正抓紧、落实。指导教师应注重教书育人,既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实习生要严格执行《实习生守则》,实习期间要与学院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遇到突发事件学院必须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

(二)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实习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实习相关工作。结合认证、评估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