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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教务处发[2024]59号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附件1)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论文范围

本次抽检的论文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普通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以抽检信息平台提供的抽检清单为准)。

二、工作安排

1.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上报论文信息将从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导出,请各二级学院自即日对2024届管理系统中论文(设计)最终稿上传完成与导师审核情况进行自查,如有未完成该项流程的毕业论文必须于9月5日前完成最终稿的上传及审核。

2.二级学院联络人应做好抽检信息平台相关表格数据、论文原文、培养方案和复制比检测报告的上传填报工作。重点关注论文信息不完整、非正常时段毕业等论文相关信息、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对有特殊情况的论文及时进行处理。

3.专家库更新

各学院原则上应将本院符合条件的专家全部入库,入库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去年已经入库的专家无需重复填报,如有信息变动可进行更新。各学院应及时填报专家库数据相关信息,对抽检专家进行新增。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因专家名单涉及个人信息隐私,由教务处安排专人与各学院联络人进行对接,不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1、本项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19日止,所有学院需全部完成论文材料上传和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平稳有序推进抽检论文材料上传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操作细则将通过qq群进行布置及安排。

2、因系统要求开通二级学院上报,各二级学院沿用去年账户,所有系统提交材料经过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提交,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

3、请各学院参考《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附件2),仔细阅读《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认真开展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信息报送与专家库更新工作。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