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加强文科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推进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决定组织召开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地点
逸夫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务处和发展规划处全体人员
四、有关要求
1.请提前10分钟入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2.严肃会场纪律,手机一律调至静音状态或关闭。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