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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5日

教务处发〔2024〕48号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本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2024年6月26-28日(具体时间和分组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重点排查内容为:

1.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存储和使用。

2.水、电、气和仪器设备的隐患排查。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做到人走断电、停水、停气,并锁好门窗;假期如无需用电,需关闭总电源;将气瓶放置规范,远离热源、电源,固定好,检查阀门,防止气体泄漏。

3.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安全评估和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排查乱接、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现象,不得擅自改动电源设施,或随意改装、拆修电气设备。

4.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四、加强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暑假期间确需要开展实验,由教师向实验室所属二级学院申报,由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

2.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二级学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填写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3.暑假期间开展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需开展,必须有指导老师现场指导,且实验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餐饮、留宿。

4.实验区域内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为电动车、平衡车等充电,确保安全用电,做到人走断电。

五、隐患整改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反复的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不得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