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有序推进我校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加强文科专业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数量
(一)遴选条件
1. 申请专业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并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
2.国家级、省级和其他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的专业,纳入2024年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
3.办学时间较短或办学基础较弱的文科专业,纳入2025年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
(二)遴选数量
1.2024年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遴选2个。
2.2025年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立遴选4个。
二、遴选程序
1.学院申报
申请培育专业须按照要求填写《宿州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附件1)和《宿州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最多申报2个培育专业。
2.组织评审
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请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专业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申请培育专业应根据《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3版)》(附件3),结合目前已开展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设工作规划与阶段目标,由专业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申报专业的条件和准备情况。每个专业的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教务处对通过评审的培育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1. 申请培育专业需填写《宿州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和《宿州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材料一式三份。
2. 申请培育专业所在学院请于2024年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jwcg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 件:
1. 宿州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
2. 宿州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
3. 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