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24〕18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互联网+”大赛长效机制,将备赛与育人、备赛与创新、备赛与孵化紧密结合,根据《关于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预通知》(皖大赛组委会〔2024〕1 号)的文件要求,启动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院赛准备工作。准备阶段的其他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最新指导文件另行补充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详见附件1)。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大赛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大赛仲裁事宜。
大赛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学生工作部协助组织大赛。秘书处负责院赛、省赛、国赛日常组织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单位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单位初赛以及参加院赛、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二、大赛内容
2023 年: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等。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3.同期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举办各类训练营、成果展等活动。
2024 年主体赛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期活动等具体要求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2024)大赛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
三、大赛赛制
1.大赛采用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初赛、学院决赛二级赛制。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初赛由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园)负责组织,学院决赛由学院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学院决赛由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园)根据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进行角逐。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大赛报名团队数、参赛学生数、上届大赛获奖情况、二级学院初赛组织情况等因素分配并公示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参加学院决赛名额。
2.学院大赛组委会在学院决赛优秀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项目推荐参加安徽省决赛。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国赛系统开放之日至2024年5月31日)。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业园)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报名,国赛系统开放时间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大赛通知为准。报名截止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初赛安排自行决定,学院统计各二级学院网报数量的最终时间为5月15日24:00。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分配数额统筹项目网报进度(详见附件2)。
2.二级学院初赛(2024年5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在对本学院报名的项目进行申报人资格、工商注册时间、获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证书等参赛条件进行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初赛选拔,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院决赛。
3.学院决赛(2024年5月31日前)。学院将对各二级学院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院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参照国赛的方式进行,决出金、银、铜奖和组织奖。大赛组委会根据院赛情况,遴选宿州学院代表项目参加安徽省决赛。
五、大赛培训
为提高大赛水平,根据比赛安排适时举办培训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大赛秘书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做好学院决赛和省赛项目推荐工作。
3.提供支持。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为在院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扩大共享。各二级学院结合实施“四新”学科建设、科教产创融合、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5.各二级学院组织参加的大赛集训等前期准备和二级学院初赛所需经费从各二级学院相关经费中列支。学院组织安排的大赛集训和院赛、省赛、国赛等所需经费从教务处学科及技能竞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大赛奖励
(一)学院决赛获奖奖励
1.学院决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银、铜奖数分别占入围院赛项目总数的15%、30%、55%,优秀组织奖6项。
2.参加学院决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团队,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具体认证标准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教字〔2022〕4 号)文件执行,同时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安徽省、全国总决赛获奖奖励
1.参加安徽省、全国总决赛并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团队,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具体认证标准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教字〔2022〕4号)文件执行,同一项目团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按所获奖的最高级别认定,不累加计算。
2.对在省级总决赛中获得金奖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排名第一),若符合“具有高院教师资格证,承担教学任务,年龄满足当年申报指南要求”等条件,可直接授予院级“教坛新秀”称号。
3.参加省赛、国赛学生及指导教师获奖奖励金额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实施办法》(院教字〔2022〕42号)执行,同一项目团队的奖励金额按所获奖的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八、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大赛联系人填写大赛联络人表(详见附件3),2024年4月20日前报送大赛秘书处(邮箱:szxycxcyds@163.com)。
2.各二级学院要在5月22日前完成参加学院决赛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各二级学院初赛选拔完成后,按学院分配名额推荐二级学院项目参加学院决赛,于5月22日前将加盖有二级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的推荐表,送交大赛秘书处办公室逸夫楼A304室,项目申报书与路演PPT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cxcyds@163.com。
九、联系方式
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院赛QQ交流群(群号为:839651822),请每个学院指定一名大赛联系教师加入该QQ群(备注名为:二级学院+教师姓名),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赵军(教务处)、高歌(院团委)、夏梦雪(学生处)
联系电话:2871011 2871227 2871075
附件:
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组织机构
2.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网报参赛项目数汇总表
3.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联络人表
宿州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