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宿州学院关于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5日

各二级学院:

为有序推进我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数量

(一)遴选条件

1.符合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受理专业范围,授予工学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专业;

2.国家级、省级和其他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的工程教育认证目录内专业, 纳入2024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

3.办学时间较短或办学基础较弱的工科专业,纳入2025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

(二)遴选数量

1.2024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遴选4个。

2.2025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立遴选6个。

二、遴选程序

1.学院申报

申请培育专业须按照要求填写《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附件1)和《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2个培育专业(附件2)。

2.组织评审

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请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专业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申请培育专业应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类补充标准,结合目前已开展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设工作规划与阶段目标,由专业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申报专业的条件准备情况。每个专业的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教务处对通过评审的培育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1. 申请培育专业需填写《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和《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材料一式三份。

2. 申请培育专业所在学院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jwcgl@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件:

1. 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

2. 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