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有序推进我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数量
(一)遴选条件
1.符合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受理专业范围,授予工学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专业;
2.国家级、省级和其他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的工程教育认证目录内专业, 纳入2024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
3.办学时间较短或办学基础较弱的工科专业,纳入2025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
(二)遴选数量
1.2024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遴选4个。
2.2025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校内培育专业立遴选6个。
二、遴选程序
1.学院申报
申请培育专业须按照要求填写《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附件1)和《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2个培育专业(附件2)。
2.组织评审
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请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专业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申请培育专业应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类补充标准,结合目前已开展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设工作规划与阶段目标,由专业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申报专业的条件和准备情况。每个专业的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教务处对通过评审的培育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1. 申请培育专业需填写《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和《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材料一式三份。
2. 申请培育专业所在学院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jwcgl@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附 件:
1. 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请书
2. 宿州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