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学校专业发展状况,进一步规范专业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专业内涵建设,激发专业办学活力,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17〕47号)要求,决定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通信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酒店管理。
二、评估依据
专业评估依据《宿州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 1)进行。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学院自评、学校组织专家组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专家组,深入学院,通过审阅材料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检查各专业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最后由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审查结果和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完成评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四、评估工作安排及内容
1.学院自评:2024年3月-5月13日
相关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填写《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2)和《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自评对照说明表》(附件3)。针对每个观测点做好自评说明、支持材料目录的填报,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2024年5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提交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电子版发送119189003@qq.com。支撑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规范整理留存,以备专家组查阅。
2.专家评估:2024年5月16日-5月24日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到二级学院对本科专业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各二级学院将本科专业支撑材料规范整理,专家组根据《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自评对照说明表》,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考核,开展资料核查及查看评估专业教学条件,提出改进建议。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评委审阅专业自评报告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
(2)会议评审
时间: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专业所在学院会议室。
议程:①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自评情况并答辩(30分钟)。
②师生代表座谈会。
③查阅专业支撑材料。
(3)听课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4日
3.反馈整改:2024年6月-10月
受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专业负责人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建设,将本次评估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材料要求
除相关支撑材料外,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如下(5月10日前纸质版6份交逸夫楼A308,电子版发119189003@qq.com):
(1)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建设方案等
(2)评估专业自评报告
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认真撰写,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内容以本科教学、人才培养为核心,按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含专业基本情况概述、专业基本状态数据、专业建设过程及其成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等,要求体系完整、层次清晰、数据准确、分析透彻、评价恰当,正文中的问题与措施部分字数不少于4000字。
(3)评估专业自评对照说明表
(4)本学院专业自评工作总结
专业自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学院自评组织机构、工作计划与安排、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后续改进举措等。
此外,专业支撑材料主要围绕评估指标中陈述的内容提供证据、佐证材料,这些材料主要是平时教学运行和管理过程的积累,所提供的各类材料要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以供专家现场评估时查证。
六、具体要求
1.要充分认识专业评估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专业评估工作对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性,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学习。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本学院专业评估各项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
2.要结合自身实际,早作安排,精心准备,明确工作安排、人员分工和任务目标。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完成《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自评对照说明表》,实事求是,认真填报材料,所填写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做到材料详实、数据可靠、有据可查,保证评估质量。
3.各应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机会,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本学院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加强专业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4.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专业特点,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专业评估工作。要以评估为契机,认真研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立足岗位,研究思考,共同促进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七、评估结果与应用
1.学校根据专业自评和专家意见,确定各专业评估结果并公布,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专业动态调整、专业建设项目遴选、 建设经费投入和制定招生计划等的重要依据。
3.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专业类项目;对评估为“不合格”的专业,采取暂停招生直至撤销专业等措施。
4.专业评估结果保留6年,各专业可根据建设情况提出升级评估申请。学校也将对通过评估的专业进行跟踪,如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将视情节进行降级处理或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附件:
1. 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 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3.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自评对照说明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