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情况,并根据《宿州学院突出教学业绩奖励办法(修订)》(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我校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教学比赛获奖证书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其中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竞赛指已纳入“2012-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附件2)。
二、奖励标准
根据《宿州学院突出教学业绩奖励办法(修订)》(附件1)进行奖励认定,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奖项进行奖励。
三、材料审核
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对获奖材料进行初审,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教务处对获奖材料进行复审。
四、材料报送
1.本次统计的教学竞赛获奖项目需提交竞赛通知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定,原件核对完后退回),通知电子版和证书扫描件文件夹要按照“序号+教师姓名+竞赛名称”进行命名,如“1+张三+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2.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认真填写“宿州学院2023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分别报送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学竞赛获奖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逸夫楼A3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79938980@qq.com。
五、注意事项
1.同一作品或同一参赛团队(个人)在一年内多次获得同类竞赛相同项目奖项的,奖金按最高奖计,即按所获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2.教学竞赛以团队参赛的奖金由排序第一位教师领取并分配。
附件1:《宿州学院突出教学业绩奖励办法(修订)》
附件2:《纳入2012-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
附件3:宿州学院2023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