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产教融合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04日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办学内涵,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决定组织开展产教融合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2.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无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产教融合课程。

二、推荐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最多可申报2门。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产业与特色学院的二级学院可额外申报1门。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对照《宿州学院产教融合课程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统筹规划并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育目标、举措和具体的工作计划。校级培育要更加注重课程内容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切实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服务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宿州学院产教融合课程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1式2份)、《宿州学院产教融合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式1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A4纸双面打印。2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逸夫楼A308室),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申报书为word格式)同时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

五、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应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