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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66 号)要求,现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推荐包括以下五类课程类型:

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职业本科院校课程不在此次申报推荐范围内。

2.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做好统筹规划,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并对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2024 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初审通过后分类别向教务处推荐。

2.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5日中午下班前,将《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与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和《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档打包压缩发送至szxyjyk@126.com,纸质版材料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的请签章后报送至教研科。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指标分配表;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模板及相关参考材料;

6.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