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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07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宿州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补充规定》(校人字〔2019〕44号)、《关于修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部分条款的意见》(院人字〔2021〕20号)和《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等。

二、审核方式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教务处复审。复审时,只接受申报人本人材料审核,本人不在的情况下,材料一律不予复审。

三、审核材料

1.个人提供相关成果纸质原件材料,教研项目批文及项目申请书等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并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为避免在频繁的借阅复印中损坏、丢失,原则上不受理教师个人办理项目批文、申请书、结项报告书的借阅、复印。项目立项批文及历年结项文件已挂在教务处教研科下载板块,没有结项文件的项目请按结项证明模板填写结项证明,并到教务处审核盖章(结项证明模板已发教研通知群);项目申报书原件前期已发送给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如需相关材料,请找项目负责人借阅、复印,项目参与排名页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2.职评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职评教学材料,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二级学院未进行初审的,教务处将不予复审。

3.指导学生学科及技能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和教师本人获奖的请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不予认定。

4.教务处将按照教育厅发布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的竞赛项目进行认定,非A、B类竞赛项目不做认定要求。

四、审核时间及安排

日期

审核时间段

审核时间段

11月8日至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11月13日至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审核地点

审核人

审核内容

逸夫楼A311

沈荣生

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教师教学比赛

逸夫楼A310

李伟

逸夫楼A311

沈荣生

申报职称的教师教学工作量

逸夫楼A308

孙雪

质量工程项目、教研论文

逸夫楼A209

王文婷

逸夫楼A310

段腾飞

教师指导师范生技能竞赛、毕业论文指导人数

逸夫楼A304

赵军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教师指导学生竞赛

五、审核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相关教学业绩由职评教师本人提供,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协助职评教师核算相关工作量和教学业绩。

2.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职评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和准确。

3.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职评教师应确保本人提交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教务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