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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4届毕业生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11日

 

教务处发[2023]68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毕业生教育实习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学校文件要求,我院将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展202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从2023年9月4日开始,2023年1月7日结束,共18周时间。参加本次教育实习学生总数为413人,其中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学生人数为182人,分散实习和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的实习学生人数为231人。

一、工作目的

使学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进一步体会到从事人民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做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学生把平时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初步地综合运用于教书育人,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水平、与工作能力同时,通过教育实践,检查学校、学院的教学工作,促进我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实践质量,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安排

第一时段(实习准备时段),共2周(第1周至第2周),主要工作是:

1.各二级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实习工作具体执行计划和方案,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布置任务。

2.各二级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就师生的食宿、交通和纪律等问题提出要求。

3.有针对性地聘请基础教育专家作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方法等讲座和报告。

4.组织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审核工作,要求申请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提交分散实习申请,申请材料需有实习学校接收意见。

5.实习生在各学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试教、听课、课后评议等工作。

6.各实习领队教师联系并确定实习学校、实习年级、教学实习内容,协助实习学校成立实习工作指导小组,安排实习工作日程。

7.与实习基地学校加强联系,确定学生进校时间、了解中学相关课程进度等,并安排学生做好进入实习学校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时段(校外实习时段),共14周(第3周至第16周),主要工作是:

1.在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撰写基础教育调查报告等。

2.每位实习学生在这一时段内,要认真制定实习期间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并对中学教育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完成实习期间的调研报告。

3.教育实习期间,每位实习学生至少观摩听课 8-10 学时,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后的评讲工作。

4.每位实习学生至少完成 6-8 学时的新课授课任务,并协助实习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做好相应课程的教学辅导工作。

5.每位实习学生还要积极参与实习班级的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原班主任组织 3 次班集体教育活动。

第三时段(实习总结时段),共2周(第17周至第18周),主要工作是:

1.实习生写出个人实习总结。包括实习阶段所做工作、主要收获体会、自身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等,实习生要将整理后的实习总结交至各二级学院。

2.实习成绩评定工作。首先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原班主任根据每位实习生的实际表现写出评语,再由指导教师综合平衡写出评语并给出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

3.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工作小结。包括实习总体情况、典型事迹、经验、今后实习工作建议、有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返校后交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4.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实习总结大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5.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学院本年度各专业教育实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内容涵盖实习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

6.实习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的教育实习总结等材料。

教务处   

2023年9月10日